溫馨提醒 | 請仔細閱讀說明書并在藥師或醫(yī)師指導下使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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藥品名稱 | 硝酸咪康唑乳膏 |
通用名稱 | 硝酸咪康唑乳膏 |
商品名/品牌 | 選清 |
主要成份 |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硝酸咪康唑0.02克,輔料為硬脂酸、液狀石蠟、甘油、三乙醇胺、十二烷基硫酸鈉、純化水。 |
性狀 | 本品為白色或類白色乳膏,無氣味。 |
功效與作用 | 用于體癬、股癬、手癬、足癬、花斑癬以及真菌性甲溝炎和念珠性外陰陰道炎,對外耳炎、細菌性皮膚感染。 |
用法用量 | 外用,涂搽于洗凈的患處,一日早晚各1次;花斑癬,一日1次,癥狀消失后應繼續(xù)用藥7天,以防復發(fā)。 |
副作用 | 偶見過敏、水皰、燒灼感、充血、瘙癢或其他皮膚刺激等癥狀。 |
禁忌 | 尚不明確。 |
注意事項 | 1.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(如口、鼻等)。 2.孕婦及比如期婦女慎用。 3. 治療念珠菌病,需避免密封包扎,否則可促使病菌生長。 4.用藥部位如有灼燒感紅腫等情況應停止用藥,將局部藥物洗凈,必要時向醫(yī)師咨詢。 5. 用于婦科疾病時:無性生活史的女性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使用;用藥期間注意個人衛(wèi)生,防止重復感染。 6.對本品過敏者者禁用,過敏體質者慎用。 7.當藥品性狀發(fā)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 8.請將此藥品放置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 9.兒童必須在成人監(jiān)護下使用。 10. 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 |
相互作用 | 如與其他藥物同用可能會發(fā)生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 |
貯藏 | 密封。 |
有效期 | 24 月 |
批準文號 | 國藥準字H20053995 |
生產企業(yè) | 長春海外制藥集團有限公司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