溫馨提醒 | 請仔細閱讀說明書并在藥師或醫(yī)師指導下使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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藥品名稱 | 龍珠軟膏 |
通用名稱 | 龍珠軟膏 |
商品名/品牌 | 馬應龍 |
主要成份 | 人工麝香、硼砂、爐甘石(煅)、硇砂、冰片、人工牛黃、珍珠(制)、琥珀。輔料為:黃凡士林、羊毛脂、液狀石蠟。 |
性狀 | 本品為淺褐色的軟膏;氣香,有清涼感。 |
功效與作用 | 清熱解毒,消腫止痛,祛腐生肌。適用于瘡癤、紅、腫、熱、痛及輕度燙傷。 |
用法用量 | 外用。取適量膏藥涂抹患處或攤于紗布上貼患處,一日1次,潰前涂藥宜厚,潰后涂藥宜薄。 |
副作用 | 尚不明確。 |
禁忌 | 尚不明確。 |
注意事項 | 1.忌食辛辣食物。 2.本品為外用藥,禁止內(nèi)服。 3.孕婦慎用。 4.敷藥后局部紅腫熱痛加重,或伴有惡寒發(fā)熱時宜到醫(yī)院就診。 5.用藥后局部出現(xiàn)皮疹等過敏表現(xiàn)者應停用。 6.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(zhì)者慎用。 7.本品性狀發(fā)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 8.兒童必須在成人監(jiān)護下使用。 9.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 10.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 11.運動員慎用。 |
相互作用 |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(fā)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 |
貯藏 | 密封,置陰涼處。 |
有效期 | 30 月 |
批準文號 | 國藥準字Z10950017 |
生產(chǎn)企業(yè) | 馬應龍藥業(yè)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