溫馨提醒 | 請仔細閱讀說明書并在藥師或醫(yī)師指導下使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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藥品名稱 | 西咪替丁片 |
通用名稱 | 西咪替丁片 |
商品名/品牌 | 騰瑞 |
主要成份 | 本品每片含西咪替丁0.2g。輔料為:淀粉、微晶纖維素、聚山梨酯80、預膠化淀粉、羧甲淀粉鈉、硬脂酸鎂。 |
性狀 | 本品為白色片。 |
功效與作用 | 用于治療十二指腸潰瘍、胃潰瘍、反流性食管炎、應激性潰瘍及卓-艾氏(Zollinger-Ellison)綜合征。 |
用法用量 | 口服。成人一次1片,一日2次,24小時內不超過4次。 |
副作用 | 1.較常見的不良反應有腹瀉、乏力、頭暈、嗜睡、頭痛和皮疹。 2.本品有輕度抗雄性激素作用,用藥劑量較大(每日在1.6g以上)時可引起男性乳房發(fā)育、女性溢乳、性欲減退、陽痿、精子計數(shù)減少等,停藥后消失。 3.本品可通過血-腦脊液屏障,具有一定的神經(jīng)毒性。偶見精神紊亂,焦慮不安、抑郁、憂慮、譫妄、幻覺、定向力障礙多見于老年、重病患者,一般停藥后3-4天癥狀消失。在治療酗酒者的胃腸道合并癥時,可出現(xiàn)震顫性譫妄,酷似戒酒綜合征; 4.本品罕見的不良反應有:過敏反應、發(fā)熱、關節(jié)痛、肌痛、間質性腎炎、尿潴留、肝臟毒性、胰腺炎。 5. 極少數(shù)有血白細胞減少及粒細胞缺乏癥,這些人都患有其他嚴重的疾患,接受已知使血細胞減少的藥物和治療。血小板減少癥和再生障礙性貧血罕有報道。偶見血漿中肌酐或血清轉氨酶增加。極罕見肝炎。 6. 使用H2受體阻滯劑極罕見出現(xiàn)心動過緩,心動過速和心臟阻滯,以及過敏性血管炎的報道。所有的這些反應通常在停藥后消失。 |
禁忌 | 1、對本品過敏者禁用。 2、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。 |
注意事項 | 1.癌性潰瘍者,使用前應先明確診斷,以免延誤治療。 2.老年患者由于腎功能減退,對本品清除減少減慢,可導致血藥濃度升高,因此更易發(fā)生毒性反應,出現(xiàn)眩暈、譫妄等癥狀。 3.有藥物過敏史者請遵醫(yī)囑使用。 4.診斷的干擾:口服15分鐘內胃液隱血試驗可出現(xiàn)假陽性;血液水楊酸濃度、血清肌酐、催乳素、氨基轉移酶等濃度均可能升高;甲狀旁腺激素濃度則可能降低。 5.為避免腎毒性,用藥期間應注意檢查腎功能。 6.本品對骨髓有一定的抑制作用,用藥期間應注意檢查血象。 7.本品的神經(jīng)毒性癥狀與中樞抗膽堿藥所致者極為相似,可用擬膽堿藥毒扁豆堿治療可改善癥狀。故應避免本品與中樞抗膽堿藥同時使用,以防加重中樞神經(jīng)毒性反應。 8.在老年患者、慢性肺疾患者、糖尿病及免疫缺陷的患者中,服用H2-受體拮抗劑出現(xiàn)社區(qū)獲得性肺炎的危險性可能會增加。一項大型流行病學研究顯示,正在接受H2-受體拮抗劑治療的患者相比,出現(xiàn)社區(qū)獲得性肺炎的危險性能增加。 9.下列情況應慎用: (1)嚴重心臟及呼吸系統(tǒng)疾患。 (2)系統(tǒng)性紅斑狼瘡(SLE)患者,西咪替丁的骨髓毒性可能增高。 (3)器質性腦病。 (4)肝腎功能損害。 10.請將此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 |
相互作用 | 1.與制酸藥合用,對十二指腸潰瘍有協(xié)同緩解疼痛之效,但西咪替丁的吸收可能減少,故一般不提倡。如必須與制酸藥合用,兩者應至少相隔1小時服。 2.甲氧氯普胺(胃復安)與本品同時服用,可使本品的血藥濃度降低,本品的劑量需適當增加。 3.由于硫糖鋁需經(jīng)胃酸水解后才能發(fā)揮作用,本品抑制胃酸分泌,兩者合用可能使硫糖鋁療效降低。 4.本品抑制細胞色素P450催化的氧化代謝途徑,并能降低肝血流量,故可與其他藥物合用時本品可降低另一些藥的代謝,致其藥理活性或毒性增強。這些藥物包括: (1)與苯二氮?類藥長期合用,肝內代謝可被抑制,導致后者的血藥濃度升高,加重鎮(zhèn)靜及其他中樞神經(jīng)抑制作用,并可發(fā)展為呼吸及循環(huán)衰竭。但是其中勞拉西泮、奧沙西泮、替馬西泮似乎不受影響。 (2)與華法林及其它香豆素類抗凝血藥合用時,凝血酶原時間可進一步延長,因此須密切注意病情變化,并調整抗凝血藥用量。 (3)與苯妥英鈉或其他乙內酰脲類合用,可能使后者的血藥濃度增高,導致苯妥英鈉中毒,必須合用時,應在5天后測定苯妥英鈉血藥濃度以便調整劑量,并注意定期復查外周血象。 (4)與普萘洛爾、美托洛爾、甲硝唑合用時,血藥濃度可能增高。 (5)與茶堿、咖啡因、氨茶堿等黃嘌呤類藥合用時,肝代謝降低,可導致清除延緩,血藥濃度升高,可能發(fā)生中毒反應。 (6)本品可使維拉帕米(異搏定)的絕對生物利用度由26.3%±16.8%提高到49.3%±23.6%,由于維拉帕米可發(fā)生少見但很嚴重的副作用,因此應引起注意。 (7)本品可抑制奎尼丁代謝,患者同時服用地高辛和奎尼丁時,不宜再用本品。因為奎尼丁可將地高辛從其結合部位置換出來,結果奎尼丁和地高辛的血藥濃度均升高。此時應對血藥濃度進行監(jiān)測。 (8)與其他肝內代謝藥伍用,如:利多卡因、三環(huán)類抗抑郁藥,均應慎用。 5.與阿片類藥物合用,有報道在慢性腎衰竭患者身上可產(chǎn)生呼吸抑制、精神混亂、定向力喪失等不良反應。對此類病人應減少阿片類制劑的用量。 6.由于本品使胃液pH值升高,與四環(huán)素合用時,可致四環(huán)素的溶解速率下降,吸收減少,作用減弱(但本品的肝藥酶抑作用卻可能增加四環(huán)素的血藥濃度);若與阿司匹林合用,則出現(xiàn)相反的結果,可使阿司匹林的作用增強。 7.與酮康唑合用可干擾后者的吸收,降低其抗真菌活性,但同服一些酸性飲料可避免上述變化。 8.本品與卡托普利合用有可能引起精神癥狀。 9.由于本品有與氨基糖苷類抗生素相似的肌神經(jīng)阻斷作用,這種作用不被新斯的明所對抗,只能被氯化鈣所對抗。因此,與氨基糖苷類合用時可能導致呼吸抑制或呼吸停止。 |
貯藏 | 密封。 |
有效期 | 36 月 |
批準文號 | 國藥準字H31022881 |
生產(chǎn)企業(yè) | 上海騰瑞制藥有限公司 |